1.负责研究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为全系统涉农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服务; 2.研究制定全系统生产资料保供稳价工作机制,落实政府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的储备任务;完善农资集采分销工作机制,负责组织开展“青供”绿洲品牌、测土配方、智能配肥推广等工作; 做好农资商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牵头组织系统内政府购买涉农服务项目的招投标、各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涉农专项资金的申报、实施和管理工作;牵头做好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申 报、实施; 4.负责强化区镇村三级为农服务中心(站)服务能力的提升和管理工作;做好基层社标杆社、示范社的申报评选工作; 5.负责研究系统内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系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的规范发展和管理工作,做好专业社示范社的申报评选工作; 6.负责做好乡村振兴、东西协作和对口帮扶及驻村帮扶工作; 7.负责政府实事工程的组织实施和推进落实工作; 8.负责参与军民融合、军供任务和标准化周转箱建设工作; 9.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对农产品基地、供销农场的改造提升工作; 10.负责社办工业的管理工作; 11.指导基层社改造重组; 12.承办区供销社(供销集团)党委、理(董)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