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上级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审计法》的职责要求,拟定并完善审计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编制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2.负责对所属各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财务收支、财务预算、财务决算、资产质量和经营成果等涉及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监督; 3.负责对所属各单位负有经济责任的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 况、经济运行情况、经济责任情况等开展审计监督; 4.负责对所属各单位的重大经济决策、社有资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预、决算等进行审计监督; 5.根据区供销社(供销集团)党委、常务理事会(董事会)要求进行专项审计、专案审计和审计调查等; 6.负责与上级审计部门、第三方审计机构沟通协调,了解审计发现的情况及督促审计整改的实施;并对第三方审计机构的业 务质量,依照有关法律和国务院的规定进行监督; 7.负责追踪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必要时组织对有关事项的后续审计; 8.做好审计资料的积累、归档和保管工作; 9.建立健全供销社(供销集团)内控管理体系,牵头修编、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10.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尤其是对各项资金、物资、采购、经济管理环节中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 11.建立健全区供销社(供销集团)合规管理体系,指导所属各单位合规管理工作; 12.持续关注法律法规等规则变化,组织开展合规风险识别和预警,参与企业重大事项合规审查和风险应对; 13.组织开展合规检查与考核,对制度和流程进行合规性评价,督促违规整改和持续改进; 14.负责搜索和研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参与经济纠纷调处工作; 15.负责起草及组织实施供销系统法律事务相关制度; 16.负责对外聘律师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17.负责法制宣传和合规教育工作; 18.负责各类合同(协议)的审核工作,参与重大合同(协议)的谈判和制定工作,根据《区供销社(供销集团)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系统内各类合同进行管理,并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19.承办区供销社(供销集团)党委、理(董)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