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
近日,省委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若干措施》强调,要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抓好,打造“清廉山东”廉洁文化品牌,不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
《若干措施》指出,强化思想引领,保持政治定力抵腐定力,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强化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深入开展政德教育,健全党规党纪学习制度,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强化正面示范,树立担当作为鲜明导向,培树勤廉兼优先进典型,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强化传承浸润,厚植廉洁奉公文化基础,在红色教育中传承党的廉洁基因,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凝聚思想共识,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营养;强化家风建设,助推廉洁修身齐家,把家风建设作为作风建设重要内容,共筑廉洁“防火墙”;强化系统思维,提升综合治理效能,将廉洁要求融入制度规范,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扣好年轻干部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强化传播实效,弘扬崇廉拒腐社会风尚,统筹各类媒体资源,实施廉洁文化精品工程,积极拓展廉洁教育阵地。
《若干措施》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自觉担负起廉洁文化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布局。要建立健全廉洁文化建设统筹协调机制,完善用好“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 上一篇:中国共产党青岛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关于十二届市纪委工作报告的决 2022/4/12
- 下一篇: 青岛西海岸新区供销社党委 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作风能力提升 20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