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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西海岸新区供销社 宣传片拍摄及制作服务公开采购公告

    2023年9月15日 来源:       浏览: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区供销社宣传片拍摄及制作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9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类别及名称

    类型

    单位

    数量

    视频时长

    拍摄制作周期

    宣传片拍摄及制作

    标准版

    1

    10分钟

    80天

    精简版

    1

    8分钟

    90天

    形象宣传版

    1

    5分钟

    90天

    备注:1.视频时长以实际交付为准;

    2.制作时,先制作标准版宣传片,交付周期为80天,待采购人验收无误后,再制作精简版和形象宣传版;

    3.精简版和形象宣传板是在标准版的基础上进行精简,非另行制作。

     

    合同履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说明

    1.供应商中标后直至验收止,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或者分包;如出现上述情形,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与其立即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二)服务内容

    1.服务要求

    1)供应商对宣传片进行策划、创意、撰稿、拍摄及后期剪辑制作。

    2)供应商宣传片策划和创意应具有创新性和突破性;文字准确、鲜明、生动、有较高的文采;拍摄手法创新、画面真实自然、构图优美,能熟练运用多种拍摄手法及器材,剪辑合理、节奏流畅,逻辑性和故事性相统一,内容和形式结合得当、艺术形式完美和谐、表现手法有特色。

    3)供应商拍摄使用设备,至少包括高清数字摄影机 1 台、航拍器1架,数字后期制作设备1套。

    4)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为采购人提供创意撰稿、图像采集、录制、配音、后期制作、包装等服务。

    5)供应商制作按照采购人要求格式递交,保证制作片符合合同要求,无技术缺陷。

    6)供应商提供专人与采购人联络负责制作本项目宣传片。

    7)供应商保证本项目宣传片中由供应商提供的内容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所用内容真实、有效,若因此导致采购人被第三方追究侵权责任的,采购人有权在本合同款项中扣除,不足部分,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偿。

    8)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以及本合同和本合同涉及的事宜具有保密义务,在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外泄。

    9)供应商制作样片需要经青岛市黄岛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相关部门审核后报送提交,制作期间样片、素材不得外流,修改过程不得外泄。

    2.技术要求

    1)长度:标准版10分钟;精简版为8分钟;形象宣传板为5分钟(以实际交付成片为准)。

    2)语言配背景音乐汉语普通话解说,全数字音响合成。

    3)宣传片分辨率高清视频视频分辨1920×1080,16:9宽幅画面,如有特殊要求也应进行调整。

    (三)其他

    1.有政府、企业宣传片制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至少提供两套方案供采购人选择。

    3.在宣传片的整体创作思路和结构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按采购人的要求增加或删除部分宣传内容,2年内为采购人免费调整宣传片内容10次。

    四、递交材料、递交方式、截止时间

    (一)投递材料:

    1.营业执照;

    2.报价单(加盖公章);

    3.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

    4.资格证书(如有)。

    (二)递交方式:区供销社发展规划部邮箱(zonghebu8518@126.com)。

    (三)递交报价单截止时间:2023年9月19日11时30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向其发出采购通知书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非采购人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供应商放弃服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何经理

    联系方式:0532-88189518  1328085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