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区社:推进全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
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供销合作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自治区《关于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的实施方案》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推进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工作部署,积极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拓展社会化服务方式,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牧业社会化服务延伸。
加强工作部署。将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纳入区社工作要点和综合改革任务,任务分解至各盟市社。召开一季度经济运行暨春耕农资保供工作视频会议,对创新农资服务方式、开展社会化服务工作进行再部署。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推动区社中心工作等结合起来,将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列为主题教育调查研究课题之一,深入各盟市旗县开展实地调研,以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和为农牧服务能力提升的实际工作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在调查摸底基础上,起草制订区社关于开展“绿色农资”升级行动推进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方案,细化到2025年全区系统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目标和任务。起草区社建设完善三级农资保供稳价体系的意见,提升应急保障能力,助力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培育社会化服务主体。一是培育龙头企业。加快推进与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的联合合作,打造内蒙古区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农资经营服务企业,以农资供应服务带动基层组织开展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
二是加强金融支持。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分行签订“三位一体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启动政银“乡村振兴供销贷”,为加快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实质性融合提供支持。
三是引导建立区域农资产销联盟。支持各盟市对接当地政府成立农资联盟,推进集团采购,降低流通成本,拓展服务内容。兴安盟农资联盟发展成员636家,为农资供应商、金融部门、农投公司与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搭建合作交流服务平台,形成农资供销产业链条。乌兰察布市农资联盟发展成员超70家,推进与大中型农资产品生产厂家及金融机构合作,为农资经销商解决资金和货源问题,发挥保供稳价作用。
四是培育基层社会化服务组织。完善基层组织体系,支持引导基层合作组织向乡镇惠农生产服务中心转型发展,加强面向小农牧户的生产生活服务,带动小农牧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截至目前,全系统发展基层社983个、综合服务社6257个、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7028个,创建国家级示范社10个。打造“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组织体系。赤峰市12个旗县区均已启动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组织建设工作,年度计划建设“三位一体”组织服务联结村股份经济合作社1068个。
拓展社会化服务方式。一是提升农资供应服务能力。结合供销合作社旗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加强农资流通网络建设,做好化肥生产供应,大力开展供销绿色农资下乡活动。100家农资经营企业建设配送中心72个、农资市场13个、农资化肥仓库163个。截至6月5日,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已累计调入化肥75.84万吨。
二是推进生产托管。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依托传统农资主责主业,充分发挥农资经营网点贴近农民的优势,建设具备农资供应、农化服务、电商运营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县级为农服务中心,开展生产托管,推行物技结合、定制服务,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将农业先进技术应用推广到田间地头。
三是探索草牧场托管。引导锡盟等牧区供销合作社围绕优势产业开展牧业生产服务。锡盟供销合作社通过依托基层社建设为农牧服务中心、成立为牧服务队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农业生产(草牧场)托管、畜群托管、机耕作业、疫病防治等机械化、规模化、专业化的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努力在农牧业生产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截至目前,全系统已建成为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中心18个,年托管土地(草牧场)25万亩,农牧业社会化服务面积达到51万亩次。
此外,区社挖掘典型经验,争取政策支持,定期收集全系统社会化服务典型案例,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发展模式,报送有关部门,加强宣传力度。多次与自治区农牧厅等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对接,争取有关部门对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支持。
(责任编辑:杨舒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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