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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西海岸新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招标公告

2024年10月15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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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对琅琊供销社、寨里供销社、泊里供销社、信阳供销社、藏南供销社、海青供销社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选取第三方服务机构。

(一)范围及内容

对琅琊供销社、寨里供销社2021年12月至2023年12月,泊里供销社、信阳供销社、藏南供销社2021年8月至2023年12月,海青供销社2020年3月至2023年12月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二)工期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

(三)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四)付款方式

受托方完成全部委托工作,形成审计报告,提供合格发票后,委托方于一个月内结清服务费。

(五)违约责任

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采购项目预(概)算

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三、递交材料、方式及时间

(一)递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报价单(加盖公章);

3.3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

(二)递交方式:以上资料以PDF格式区供销社投资管理部邮箱(jn88181968@126.com)。

(三)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10:00。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3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向其发出中标公告10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非采购人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供应商放弃服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王向往

联系方式:0532-88187868


附件:未被列入国家失信名单承诺书


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


青岛市黄岛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公司自建立以来,始终坚持诚信为本,认真履行合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此,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保证各项行为合法、诚信、公平、文明

二、自觉履行合同义务,充分尊重客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切实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违约、不欺诈、不拖欠、不磨蹭,确保按期履约。

三、自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三年内没有因经济、债务或其他任何原因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惩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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