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盐业专营公司 车辆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青岛市黄岛区盐业专营公司车辆采购项目。
(二)项目要求:
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交付及验收。
二、采购预算
玖万元整(¥90000),报价超过预算无效。
三、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购置叉车1辆。
(二)技术要求:
叉车型号:7L系列锂电池、载重2.0吨叉车,挑高3米,带平移功能。
(三)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三包标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不同投标人之间,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则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递交材料、方式及时间
(一)递交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报价单(含分项报价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下载打印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4.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递交方式:
以上资料整合为一份PDF文件发送至cooptouzibu@189.cn,邮件标题注明“青岛市黄岛区盐业专营公司车辆采购项目投标-公司名称”。
(三)截止时间:
2025年5月19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以邮箱最终接收时间为准。
六、评标与合同
(一)评标方法:
最低价评标法。
(二)合同签订:
中标供应商应在采购人向其发出采购通知书1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非采购人原因逾期未签订合同的,视为中标供应商放弃服务。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付款细则:
签订合同后15日内到货,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
(二)其他要求:
报价含保险、挂牌等费用。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青岛市黄岛区盐业专营公司
联系人:魏经理
联系方式:0532-88181968
附件:未被列入国家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
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
青岛市黄岛区盐业专营公司:
我公司自建立以来,始终坚持诚信为本,认真履行合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此,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保证各项行为合法、诚信、公平、文明。
二、自觉履行合同义务,充分尊重客户的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切实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违约、不欺诈、不拖欠、不磨蹭,确保按期履约。
三、自觉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社会和谐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三年内没有因经济、债务或其他任何原因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惩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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