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供销合作社夯实基层基础密切联系农民
2020年,全省供销社系统扎实推进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新增5个市县供销社召开了第一次代表大会,组建理事会监事会,全省建立“三会”制度的市县供销社达到14家,占比77.78%。组织完成综合改革成效评估和“十四五”规划编制。
一是启动“把供销社建在村上”新尝试。省供销社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村级基层社建设的通知》,将全国供销总社编制的《村级基层社建设指南》转发到市县社,以总社要求和省外成功经验为工作方向,深入市县调研,详细讲解村级基层社登记方式、组建条件、步骤及措施。经多次深入市县抓督促,截至12月底全系统组建了第一批31家村级供销社,为把经营服务业务更好地下沉至农村、更加有力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更好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做出了新的重要探索。
二是基层社分类改造工作积极推进。推动各市县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如万宁市社新建的东兴、龙滚、大茂等6个乡镇为农服务中心,销售日用消费品、农资商品,设立贫困户产品展销专区,为贫困户、带贫合作社或企业销售农产品。海口市社继续发挥五一田洋、大坡、谭文等6个为农服务中心(站)作用,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一体化服务。三亚市社利用保港供销社闲置土地建设电商为农服务中心。乐东县社引进8名社会能人担任基层社副主任,开展农技服务、农产品运销、农资供应等服务。白沙、定安等市县社采取盘活社有土地资产推进基层社分类改造。儋州市社争取市财政资金升级改造峨蔓农贸市场;保亭县响水、大本农贸市场由县政府投资建设后交由基层供销社管护。
三是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得到支持。制定印发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实施方案、建设标准、示范社奖励办法和评选验收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加强对全省农村综合服务社建设的统筹谋划,做好顶层设计,积极植入农村小额金融贷款、农民保险代办、旅游信息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采集和新能源汽车推广等新业务。省财政厅对2020年第一批40家农村综合服务社示范社给予189万元省级资金奖励。
四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管理。深入市县进行调查摸底,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情况,推动合作社规范发展。经查,全系统原共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945家,2019年6月份启动“空壳社”清理工作以来清理了537家(2020年清理10家),目前全系统正常运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408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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